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资料图)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定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为公司二楼会议室。
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
议案进行了表决。
事会。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除股权激励计划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外,公司未设
置其他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向 32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349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4.61元/股。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需提交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授予日为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年5月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周光荣先生、徐继平先生、许卫红女士作为激励
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数量、授予价格、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
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
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
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
准;
(8)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在董事会办理上述激励计划相关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时,仅因关联董事回避导致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相关授权事项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
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
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周光荣先生、徐继平先生、许卫红女士作为激励
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 14:00 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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