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
全文如下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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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商信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北京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济南市公安局相关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已对49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特通报如下:
一、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投资人,请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60日内,携带书面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投资所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等证据到公安机关报案。
二、公安机关严正敦促该案相关涉案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到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因投资事项获得的提成、返点、佣金等收入为非法所得应当退还。拒不退缴违法所得、逃避公安机关侦查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
三、报案登记地点及联系电话
1.国商信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南第一分公司
报案登记地址: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杆石桥派出所(经八路21号)
联系人:张警官,元警官,联系电话:0531-82078939
2.国商信联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济南第二、三分公司
报案登记地址: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舜华路派出所(大汉峪路1166号)
联系人:李警官、杨警官,联系电话:15505310971、18766117516
3.北京剑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报案登记地址: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解放路派出所(青后小区一区8号)
联系人:孙警官、张警官,联系电话:0531-86964110
济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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