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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宁夏讯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对四川省3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企业和1家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开展跨省份药品经营企业协同检查;四川省药监局派出工作人员协调配合。
此次协同检查根据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选派药品流通监管业务骨干成立检查组,认真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协同检查中,检查组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围绕药品购进渠道、储运管理和信息追溯等环节,抽取疫情防控用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品种,排查药品质量管理安全风险隐患。协同检查以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证照、挂靠走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虚构药品销售流向、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不按规定开展追溯、互联网药品销售异常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规范药品经营行为。
此外,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检查组还与四川省药监局、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经营许可、批零一体化、第三方平台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李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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